九十年代翻身记 第52节 (第1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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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宝菱打开一看,原来是某著名护肤品牌的洗面奶与护手霜。依照她现在的年纪,洗面奶应该用不上吧,不过护手霜还是挺有用的。
相比于前世肤质粗糙,骨节粗大的手,程宝菱现在的手要好看许多,不用洗衣,不用劈柴,不用插秧割水稻,没有外力的摧残,她的手原来长得很好看,皮肤细腻光泽,手指纤细,骨节几乎不明显,手指上下一样粗细。
看一个人的手大概率可以分辨这个人的出身环境,前世程宝菱的手与脸极为不相称,这是从小操劳,用手太过所致,她并不为自己有这么一双粗糙的大手而自卑,却还是在挑选结婚戒指时难过了,她的手指连女士戒指最大的号都戴不上,最后只能挑选了一款男士戒指作为婚戒。 现在没有这种困扰了,程宝菱摩挲着护手霜,雄心壮志,等以后读大学,能戴首饰了,她每只手上,至少要戴两个戒指!
程楠问起爸爸海市有什么好玩的,程安国道:“好玩的没注意,但海市的高楼大厦比我们京市多,有都市的感觉,我跟你三姐把地铁一条线从头坐到尾,再从尾坐到头,确实快!”
这是他在海市印象最深刻的事情。
程楠很好奇,“不知道什么时候京市也有地铁?”
程宝菱在心里算了算时间,海市这么早就有地铁了,京市的第一条地铁要在二十年后才开始建设,这就是赤/果果的差距啊。
乡镇小学还有两天开学,爸爸得提前一天回老家。家里突然少了两个人,连素来大大咧咧的程楠都觉得冷清,“以前家里人都在,热热闹闹的多好,二姐去海市读大学,爸爸回老家,好不习惯啊。”
何佩瑜摸摸她的脑袋,有些怅然,“习惯就好了,等你以后读大学,也要离开家了。”
“那我不离开家,就在京市读大学,宝菱,你呢?”
程宝菱道:“我肯定也留在京市。”
她奔波了很多地方,这辈子不想奔波了,京市虽然比不得一线城市,但她喜欢这里。
妈妈和大姐都不以为然,觉得凭她现在的成绩,只要继续努力,日后肯定会京城或者海市读名校。
程宝菱在心里暗暗道,等着瞧吧。
……
程安国没有直接回学校宿舍,而是先回了一趟老家。老家的平房这几年缺了人气,愈发破败,墙皮脱落,院子里长满了杂草。
程安国简单地收拾了下房间,准备凑合一晚上。
傍晚的时候,宝妮过来,“大伯,我爸爸喊你过去吃晚饭。”
程安国就跟着宝妮去了她家。童娟见到他就热情地笑:“大哥回来啦,我是说仿佛看见大哥你从前面的大路上走过,宝妮她爸还不相信,果然被说我准了吧。宝妮她爸昨天在河里钓了一条三斤重的大黑鱼,还养在水桶里呢,我们晚上正好吃鱼火锅,安民非要自己露一手,晚饭他来做
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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